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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调整开发区收入分配政策和部分税收政策

1999-01-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6日电(记者吕贤如)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从1999年1月1日起,我国对以下税收政策和开发区的收入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停止执行“老三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同时将“老三资”企业出口货物不征不退政策延长两年,继续执行到2000年底。

——降低部分纺织品、玩具、林产品共1014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这三类商品的平均降税幅度从8%到78%不等。

——停止执行大连、天津等十四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两税”收入增量递减返还政策;武汉、重庆等十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苏州工业园新增收入全留政策;黑河、绥芬河等十四个边境经济合作区“两税”定额返还政策。浦东新区新增收入在现行分配办法执行期满后,按到期年返还额的50%再补助一年;北京、乌鲁木齐等十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收入在现行分配办法执行期满后,按到期年返还额的75%、50%、25%的比例递减补助三年;苏州工业园区“两税”收入增量按到期年返还额的80%、60%、40%、20%的比例递减补助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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